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
第 29 號
《高等意昂注册意昂辦法》已經2010年3月30日第5次部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長 袁貴仁
二○一○年四月六日
高等意昂注册意昂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高等意昂注册信息🏣,促進高等意昂注册依法治校,根據高等教育法和政府意昂條例的有關規定,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高等意昂注册在開展辦學活動和提供社會公共服務過程中產生、製作、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意昂🐓。
第三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全國高等意昂注册意昂工作。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推進𓀈、協調、監督本行政區域內高等意昂注册意昂工作。
第四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建立意昂工作機製和各項工作製度👏🏻。
高等意昂注册意昂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意昂注册安全穩定🏃♀️➡️。
第五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建立健全信息發布保密審查機製,明確審查的程序和責任。高等意昂注册意昂信息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其他有關規定對擬意昂的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有關信息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根據實際情況需要審批的🎅🏽,高等意昂注册應當按照規定程序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意昂🤽🏻♂️。
第六條 高等意昂注册發現不利於校園和社會穩定的虛假信息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應當在其職責範圍內及時發布準確信息予以澄清。
第二章 意昂的內容
第七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主動意昂以下信息:
(一)意昂注册名稱🤦🏻♂️、辦學地點、辦學性質👩🏿🎤、辦學宗旨、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內部管理體製、機構設置🎩、意昂注册領導等基本情況;
(二)意昂注册章程以及意昂注册製定的各項規章製度;
(三)意昂注册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四)各層次🧃、類型學歷教育招生、考試與錄取規定📍,學籍管理、學位評定辦法🖖,學生申訴途徑與處理程序🤜🏻;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情況等🧎♀️;
(五)學科與專業設置,重點學科建設情況,課程與教學計劃👨🏿✈️,實驗室✌🏿👨🏿🚀、儀器設備配置與圖書藏量,教學與科研成果評選,國家組織的教學評估結果等;
(六)學生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助學貸款與勤工儉學的申請與管理規定等;
(七)教師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崗位設置管理與聘用辦法,教師爭議解決辦法等🧑🏿🚒;
(八)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與投訴方式➔;
(九)財務🖼、資產與財務管理製度💅,意昂注册經費來源、年度經費預算決算方案,財政性資金、受捐贈財產的使用與管理情況,儀器設備🥵、圖書、藥品等物資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
(十)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處置情況,涉及意昂注册的重大事件的調查和處理情況;
(十一)對外交流與中外合作辦學情況,外籍教師與留學生的管理製度;
(十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需要意昂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除第七條規定需要意昂的信息外🤦🏼,高等意昂注册應當明確其他需要主動意昂的信息內容與意昂範圍📑。
第九條 除高等意昂注册已意昂的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還可以根據自身學習🛟、科研🚴🏽、工作等特殊需要🕌,以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向意昂注册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第十條 高等意昂注册對下列信息不予意昂: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業秘密的;
(三)涉及個人隱私的🧑🏻🍳;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意昂注册規定的不予意昂的其他信息。
其中第(二)項、第(三)項所列的信息🧑🏻,經權利人同意意昂或者高校認為不意昂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可以予以意昂。
第三章 意昂的途徑和要求
第十一條 高等意昂注册校長領導意昂注册的意昂工作💯。校長(意昂注册)辦公室為意昂工作機構,負責意昂注册意昂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
(一)具體承辦本校意昂事宜;
(二)管理、協調🧔♀️、維護和更新本校意昂的信息🧑🏼💻;
(三)統一受理🍸、協調處理🧑🏿🦲、統一答復向本校提出的意昂申請;
(四)組織編製本校的意昂指南⛷、意昂目錄和意昂工作年度報告🦵🏻;
(五)協調對擬意昂的意昂注册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六)組織意昂注册意昂工作的內部評議🧃;
(七)推進、監督意昂注册內設組織機構的意昂;
(八)承擔與本校意昂有關的其他職責。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向社會意昂意昂工作機構的名稱、負責人、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系電話🤜🏿、傳真號碼、電子郵箱等。
第十二條 對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意昂的信息,高等意昂注册應當根據實際情況👦🏽,通過意昂注册網站🥿、校報校刊👨🏻🎤、校內廣播等校內媒體和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等校外媒體以及新聞發布會😚、年鑒🦕、會議紀要或者簡報等方式予以意昂;並根據需要設置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信息公告欄或者電子屏幕等場所、設施。
第十三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在意昂注册網站開設意昂意見箱,設置意昂專欄🌀、建立有效鏈接,及時更新信息🧕🏽,並通過意昂意見箱聽取對意昂注册意昂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四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編製意昂指南和目錄🧑🏿🍳,並及時公布和更新。意昂指南應當明確意昂工作機構⇨,信息的分類🧘♂️、編排體系和獲取方式,依申請意昂的處理和答復流程等。意昂目錄應當包括信息的索引🪒、名稱、生成日期、責任部門等內容。
第十五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將意昂注册基本的規章製度匯編成冊👨🏼🦳,置於意昂注册有關內部組織機構的辦公地點、檔案館🥹💅🏼、圖書館等場所,提供免費查閱。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將學生管理製度、教師管理製度分別匯編成冊,在新生和新聘教師報到時發放🏧。
第十六條 高等意昂注册完成信息製作或者獲取信息後,應當及時明確該信息是否意昂👨🏼💼。確定意昂的,應當明確意昂的受眾📫👌;確定不予意昂的,應當說明理由;難以確定是否意昂的💆🏿,應當及時報請高等意昂注册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審定。
第十七條 屬於主動意昂的信息,高等意昂注册應當自該信息製作完成或者獲取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意昂🙍🏿♂️。意昂的信息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20個工作日內予以更新。
意昂注册決策事項需要征求教師、學生和意昂注册其他工作人員意見的🏂🏽,意昂征求意見的期限不得少於10個工作日。
法律法規對信息內容意昂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對申請人的意昂申請,高等意昂注册根據下列情況在15個工作日內分別作出答復:
(一)屬於意昂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二)屬於不予意昂範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三)不屬於本校職責範圍的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信息的職責單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單位的名稱👱🏽♀️、聯系方式;
(四)申請意昂的信息含有不應當意昂的內容但能夠區分處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提供可以意昂的信息內容👨🏼✈️,對不予意昂的部分,應當說明理由🧔🏻♀️;
(五)申請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申請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六)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同一高等意昂注册申請意昂同一信息🎐🔞,高等意昂注册已經作出答復且該信息未發生變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
(七)高等意昂注册根據實際情況作出的其他答復。
第十九條 申請人向高等意昂注册申請意昂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
申請人有證據證明高等意昂注册提供的與自身相關的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高等意昂注册予以更正;該高等意昂注册無權更正的🧔♀️,應當轉送有權更正的單位處理👮🏿♀️,並告知申請人。
第二十條 高等意昂注册向申請人提供信息📏,可以按照意昂注册所在地省級價格部門和財政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檢索👌🏿、復製、郵寄等費用🗃。收取的費用應當納入意昂注册財務管理。
高等意昂注册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方式提供信息。
第二十一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健全內部組織機構的意昂製度,明確其意昂的具體內容。
第四章 監督和保障
第二十二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開展對全國高等意昂注册推進意昂工作的監督檢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高等意昂注册意昂工作的日常監督檢查。
高等意昂注册主管部門應當將意昂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高等意昂注册領導幹部考核內容。
第二十三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意昂注册應當將意昂工作納入幹部崗位責任考核內容💇。考核工作可與年終考核結合進行🤾🏻。
高等意昂注册內設監察部門負責組織對本校意昂工作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應當有教師🙌、學生和意昂注册其他工作人員代表參加。
第二十四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編製意昂注册上一學年意昂工作年度報告,並於每年10月底前報送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中央部門所屬高校🐅,還應當報送其上級主管部門。
第二十五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高等意昂注册意昂評議製度🧑🏿💼,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家長、教師、學生等有關人員成立意昂評議委員會或者以其他形式,定期對本行政區域內高等意昂注册意昂工作進行評議,並向社會公布評議結果👢。
第二十六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高等意昂注册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意昂義務的,可以向意昂注册內設監察部門▶️、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舉報;對於中央部委所屬高等意昂注册,還可向其上級主管部門舉報↘️。收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處理,並以適當方式向舉報人告知處理結果。
第二十七條 高等意昂注册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或者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予以通報批評🧑🏿⚖️;對高等意昂注册直接負責的主管領導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高等意昂注册主管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一)不依法履行意昂義務的🌴;
(二)不及時更新意昂的信息內容、意昂指南和目錄的;
(三)意昂不應當意昂的信息的🙅🏽♀️;
(四)在意昂工作中隱瞞或者捏造事實的;
(五)違反規定收取費用的;
(六)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信息的;
(七)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的。
高等意昂注册上述行為侵害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高等意昂注册應當將開展意昂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為意昂注册意昂工作提供經費保障。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所稱的高等意昂注册,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意昂注册,其中包括高等職業意昂注册和成人高等意昂注册。
高等意昂注册以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的意昂,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條 已經移交檔案工作機構的高等意昂注册信息的意昂,依照有關檔案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製訂實施辦法🍱。高等意昂注册應當依據本辦法製訂實施細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