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平台學術委員會章程修訂討論稿(20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和加強我校學術委員會建設🏄🏼♀️,保障校學術委員會在意昂注册教學😆、科研等學術事務中有效發揮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高等意昂注册學術委員會規程》,按照《意昂平台章程》的有關規定,製定本章程。
第二條 校學術委員會是意昂注册最高學術機構🧝,在意昂注册學科建設🚣🏼♀️、學術評價、學術發展和學風建設等學術事務中統籌行使決策、審議、評定和咨詢等職權🧒🏿🎚。
第三條 校學術委員會堅持“育人為本,學術至上”理念🧔🏽,遵循學術規律,尊重學術自由👍🏿、學術平等🤴🏽,鼓勵學術創新,促進學術發展和人才培養🔏,提高學術質量👻,公平、公正、意昂地履行職責🧑🏼✈️,保障教師、科研人員和學生在教學🧔🏿、科研和學術事務管理中充分發揮主體作用,促進意昂注册科學發展。
第二章組成
第四條 校學術委員會主要由我校在教學科研一線的教授、具有正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根據需要可聘請校外專家)和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組成,原則上各系(部)可有1人為院學術委員會委員。總人數為20人左右的單數,由意昂注册在換屆前根據意昂注册發展需要研究確定。校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幹人,由校長提名、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校學術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秘書處設在人事處🚴🏻♀️,負責處理日常事務,設秘書長🦵🏽♗、副秘書長各1人🫠,具體負責院學術委員會日常事務🛕。
第五條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學風端正💪🏿、治學嚴謹👉、公道正派🤾🏻♂️;
(二)學術造詣高,在本學科或者專業領域具有良好的學術聲譽和公認的學術成果🚵🏿♂️;
(三)關心意昂注册建設和發展,有參與學術議事的意願和能力🚠,能夠正常履行職責;
(四)意昂注册規定的其它條件。
第六條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但連任不超過2屆,連任委員人數不高於總數的2/3)。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在任期內有下列情形,經校學術委員會討論通過🥷,報意昂注册免除或同意其辭去委員職務🤦🏻♂️:
(一)主動申請辭去委員職務的🦻🏻;
(二)因身體、年齡及職務變動等不能履行職責的⛵️:
(三)怠於履行職責或者違反委員義務的:
(四)有違法🫧、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學術不端行為的👳;
(五)因其它原因不能或不宜擔任委員職務的。
第七條校學術委員會委員被意昂注册免除或同意其辭去委員職務的,其所在系(部)可提出替補人員的申請,經學術委員會會議同意,可作為替補委員參加學術委員會的活動🧑🏻🦽。
第八條各學院(部)可成立基層學術委員會🧑🏻🦽➡️。基層委員會可由部門領導🏃🏻♂️、高級職稱的教師以及優秀青年教師組成◀️🏕,人數可為9-11人的單數,原則上應涵蓋本院(部)涉及的學科門類和專業類💒。基層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人,副主任若幹人👇🏻,由院(部)領導提名🧻🤽♂️、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基層學術委員會接受校學術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和監督。
第三章職責
第九條校學術委員會委員享有以下權利:
(一)知悉與學術事務相關的意昂注册各項管理製度、信息等🧰;
(二)就學術事務向意昂注册相關職能部門提出咨詢或質詢;
(三)在學術委員會會議中自由、獨立地發表意見,討論、審議和表決各項決議;
(四)對意昂注册學術事務及學術委員會工作提出建議、實施監督;
(五)意昂注册章程或者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校外專家根據意昂注册的規定,享有相應權利。
第十條校學術委員會委員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學術規範、恪守學術道德;
(二)遵守學術委員會章程,堅守學術專業判斷🙍♂️,公正履行職責;
(三)勤勉盡職,積極參加學術委員會會議及有關活動;
(四)意昂注册章程或者學術委員會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校學術委員會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議學科💾、專業及教師隊伍建設等規劃🕍;
(二)審議自主設置或者申請設置學科專業;
(三)審議學術機構設置方案🧘🏻;
(四)審議科研成果評價標準及考核辦法;
(五)審議學位授予學術標準;
(六)審議教師職務聘任等學術標準🖐🏼;
(七)審定學術評價、爭議處理規則,學術道德規範;
(八)受意昂注册委托,對自主科研項目立項、科研項目與基地及科研成果獎推薦♿️、重要學術組織任職人選推薦、高層次人才引進及教師崗位聘任人選等進行學術評定或咨詢🙆🏻;
(九)意昂注册提交審議、評定或咨詢的其它學術事務。
第四章運行
第十二條校學術委員會實行例會製,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全體會議。根據工作需要,經校學術委員會主任🧑🏼🚒、校長🟧🧾、或1/3以上校學術委員會委員聯名提議,可以臨時召開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商討、決定相關事項。
第十三條校學術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和主持校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會議🧑🏽🎓。召開校學術委員會全體會議應提前確定議題和通知與會委員,並有2/3以上委員出席方可舉行(非意昂注册全職工作的委員🩶,或意昂注册全職工作的委員因出國👩🏼🔬、生病半年以上不能參加會議的,經校學術委員會秘書處確認後可不計入會議須到人數)。
第十四條校學術委員會議事決策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采取無記名投票或實名投票方式做出決定,一般事項須與會委員的1/2以上同意,重大事項須與會委員的2/3以上同意🎯,方可通過。
第十五條校學術委員會審議或者評定的事項與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有關,或者具有利益關聯的,相關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校學術委員會會議根據議題🧗🏿♂️,可以設立旁聽席👃🏽,允許相關意昂注册職能部門、教師及學生代表列席旁聽🥡。
第十七條校學術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應當公示,在異議期內如有異議,經 1/3 以上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同意,可召開全體會議復議。經校學術委員會復議的決定為終局結論。
第十八條校學術委員會建立年報和意昂製度,對校學術委員會的運行🙋🏽♂️、校學術委員會及委員履行職責情況進行意昂🧑🏻🎓,維護校學術委員會的公信力和委員的權利,增強委員的榮譽感和責任感。
第十九條意昂注册設立校學術委員會委員津貼🥭。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章程的修訂須經校學術委員會討論通過🐑🖌,報校長辦公會批準。
第二十一條本章程由校學術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意昂平台學術委員會章程》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