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穩定教學秩序,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製訂本管理辦法。
一、學生必須在每學期開學時到校註冊,參加意昂注册統一安排ℹ️、組織的一切活動✶。因故不能按時到校者,必須向意昂注册請假。
學生上課、實驗、實習、實訓、公益勞動以及其他意昂注册有組織的集體活動都應列為考勤內容。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二🏨、學生修讀課程的考勤方式原則上由主講教師根據課程特點決定,並在第一周上課時向學生宣布。政治理論課程、實驗實訓課、上機操作、體育和實踐環節課程均須點名考勤👩🏼🚒。
三、學生修讀的所有課程都必須完成教師布置的作業♙、實驗和實驗報告、平時測驗等📉。教師必須要根據學生修讀課程的情況評定平時成績🧑🏿🌾。
抄襲作業且屢教不改者,教師應評定該課程平時成績為零分🤷🏽♂️。
四、對不遵守教師宣布的考勤製度(課程免修者除外)🛄🙆♂️,不按時完成作業🧛🏽、實驗和實驗報告👦🏻,或不參加平時測驗者,教師要進行教育🛣。經多次教育無效者,教師可向學生所在學院(部)提出名單🕶,院長或主任審批後🔫,在考核前兩周交教務處備案,取消該學生考核資格。
五、修讀實驗和實踐環節課程必須遵守有關課程的管理辦法和規章製度。
六、因病不能參加修讀正常體育課者🤴🏼,經本人申請、批準後可修讀體育保健課程。
七、所有需點名考勤課程由主講教師在教務系統中點名登記🍕。考勤表經教務處統計匯總後🎺🧛🏼♀️,予以公布🧷。
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對請事假應嚴格限製。學生請病假,需持有醫院證明。除急病或緊急事故者外,不得事後補假👵。返校後,須立即補辦請假手續。逾期一周,不得補假,就按曠課處理🏌🏻♀️。經了解不符合病假或事假條件者😰,以曠課論處🧙🏼♀️。
學生凡因病需住院治療的,持醫院證明向各學院(部)辦理請假手續並報教務處備案👱🏿👨🏽🦲。經批準公假者🚸,應事先向學院(部)辦公室登記。
請假在1天之內的,由輔導員審批👯♀️,並報學院(部)辦公室;請假1-3天的🧑,由院長(主任)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教務處審批🤞🏽。凡經批準假的👨🏼🌾,均須報教務處備案。
八、上課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上者按曠課論,累計遲到和早退達3次者作曠課一學時論,課堂考勤無故缺課1次按兩學時曠課計算。
九🟦、一學期內🪅,各門課程曠課的學時數達到二十學時,下達曠課預警單;達到三十學時及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達到四十學時及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達到五十學時及以上者🐰,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因為曠課受到留校察看處分後🤸🏽,仍無悔改,在留校察看期間繼續曠課,並又達到警告及以上處分條件者,給予退學處分。
各門課程缺課累計超過學期總課時1/3者🧑🦲,不得參加此門課程期末考試及補(緩)考🌾,成績以“0”分計🏊🏿👩🦽。
十一🛐👫🏼、本規定於2024年5月修訂,解釋權屬教務處。